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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
郭禾
文章对著作权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独创性、思想表达二分法等原则是著作权制度中的基本原则。进而就网络技术对著作权制度中的这些原则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很显然,如果网络技术足以撼动这些原则,则著作权制度必须重新构建。然而,从文章所作的分析和推理可以发现,网络技术并未从根本上动摇这些基本原则;只是在相关具体问题上对著作权制度构成影响。由此可知,网络技术的发展尚未从根本上动摇整个著作权制度,只需针对网络技术的特点作一些适应性的调整。本文是针对九十年代流行的认为在网络时代现行的著作权制度已经完全无法发挥作用,需要从新构造一套全新的制度的说法而作。作者的这些观点在当时无论在国际社会还是国内学术界均非主流观点,但在十年之后重新回顾,我们发现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事实上确实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著作权制度,仅仅是在立法技术上就一些具体做法构成影响。由此映证了作者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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